“红狮”上失信黑名单说的是哪个“红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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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来源:
据行业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最新一批各行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涉及涂料企业达27家之多,其中包括北京红狮等涂料行业知名企业。
据记者查询,本次上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北京红狮”实为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蒋少龙。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实际需要对其投资公司北京京漆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10月30日已被吊销执照)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的债务(借款本金457万元,借款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复利544.64361万元,共1001.64361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北京京漆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8.1899万元、公告费600元,由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北京京漆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事实上,目前还有另一家以“北京红狮”命名的涂料企业,即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2008年初,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于2008年底2009年初确认被富思特制漆(北京)有限公司(实为富思特的母公司富思泓力)收购,成为后者的子公司。而直至今天,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仍然存续。这就意味着,市场上同时出现了两个“北京红狮”,极易造成混淆。
对此,富思特发表公告指出,2008年9月,富思特收购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富思特与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红狮漆业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红狮”商标所有权及原红狮所有涂料相关业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爱彬。
此协议中明确规定: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承诺,在目标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3个月内,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将变更企业名称,不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红狮”的字号,并不再从事涂料相关经营业务。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履行协议中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内容。富思特公告表示,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相关领导正与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士协商名称变更之事,以消除负面影响。
那么,“北京红狮”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身世,最终导致一分为二?两个“北京红狮”之间到底存在怎样的联系,如今又是怎样一种关系?详情请见《红狮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