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全国出台首个省级层面意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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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5/2 来源:
近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经信厅、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绿色产品认证政策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政策精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该《意见》进行了解读。
制订背景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明确要求“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专门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做出具体安排。2017年《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改革,推行浙江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体系,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统筹谋划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把绿色产品认证作为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加快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来推进和落实。
政策内容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工具和技术支撑。《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有利于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改革中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
实施安排
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八个标识整合为一个标识”改革要求,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加快完善全省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2020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强化政策支持激励,对于《意见》中提出的标准创新、采信互认、绿色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示范应用、绿色消费、信用建设等政策意见,相关部门要抓紧细化落实,积极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
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