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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4月16日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Dates: 14-16 April,2021
Venue: China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Center, Beijing (old venue)
参展指南
Exhibitor Manual
贰零贰零年拾贰月
致参展商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本届展会将于2021年4月14-16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举行,此《参展指南》是为您顺利完成本次展会而设计,如阁下并非负责本次展览会的具体安排工作,请尽快将本手册交予相关负责人。请仔细阅读并携带本手册到展览会现场以备参考,谢谢合作。
本手册最终解释归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所有。
请仔细阅读本手册,并将需要回复的表格在所注明的截止日期前回复我们,以便我们及时提供您所需要的服务。因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今年出台了许多关于特装展位搭建的新规定,并且管理严格,具体内容请参见手册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各项注册工作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所有光地特装企业请及时与主场搭建服务商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咨询并办理相关特装报馆及施工手续,避免现场支付附加费用!
预祝各参展商在展会期间取得良好的贸易成果!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录
致各参展企业的信·····························································4
参展商证件登记申请表·····························································5
关于标摊企业搭建的注意事项·····························································6展会信息
·展会基本信息及服务商信息·····························································7
·展会交通信息·········································································9
展会服务
·会刊登录信息(截止日期:3月15日)····················································10
·展会广告推广(截止日期: 3月15日)·················································· 11
·酒店住宿(截止日期:3月15日)······················································12
展位搭建服务
·标准展位楣板字登录(截止日期:3月15日)············································13
·报馆流程及要求(截止日期:3月8日)················································14
·家具、灯具、照明租赁申请表(截止日期:3月8日)··································· 21
·展商/搭建商报馆手续(截止日期:3月8日)···········································22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截止日期:3月8日)············································23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截止日期: 3月8日)···········································25
·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截止日期:3月8日)········································26
·展台施工人员名单(截止日期:3月8日)··············································34
·搭建保险证明(截止日期:3月8日)················································· 35
货物运输
·货物运输指南········································································38
致各参展企业的信
尊敬的参展企业:
感谢贵司参加本届展会!当前,防治新冠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我司将积极做好市场推广,优化观众结构,并按要求推进各项展会防疫举措,全力确保本届展会顺利开展,实现良好推广成果,助力行业市场恢复。
同时,希望各参展商、行业人士及参观观众遵照关于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大型活动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譬如:所有参展人员、参观观众均需要实名注册登记;所有人员都需经现场安全及健康检查方可入场;所有人员均需佩戴口罩;专业观众需提前在“建筑四新展”微信公众号上免费预约参观等。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配合努力下,我们将协同合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的新形势下,共同迎接行业市场的反弹和有序发展!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关于展台搭建的最新注意事项
1.根据展馆消防的最新规定,所有的布展材料禁止使用KT板材质,需使用防火达到B1级的布展材料(雪弗板、车贴、PVC或亚克力)。现场一经发现使用KT板材质,将被予以拆除并根据展馆消防规定予以处罚。(如标准展位企业需要雪弗板制作工厂,请与我司业务员联系)
2.各展位搭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需要接电的展位,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电工证。特别是使用动力电的企业需要有持合法电工证的电工在场。
3.标准展位内的展品、桌椅、宣传资料等不得超出展位范围,不得占用通道。
4.按消防要求,展馆及展位内不得存放展品的外包装,展馆提供收费仓库供参展商存放(收费标准见参展指南)。
参展商证件登记申请表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57514065
联系人: 万明华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日
请E-mail至: 673545689@qq.com
标题请写:参展商证件登记申请表
应防疫常态化及公安大型活动举办要求,各参展商均需实名报备公司到场参展人员。请各参展商在2021年4月2日填好以下表格,发至展会主办单位,以便申领展商证。
(展商证数量名额暂定为9平米展位:2人;18平米展位:3人;36平米展位:4人;54平米展位:6人;72平米展位:8人;81平米-90平米展位:10人;100平米以上展位:12人)
展会信息
·展会名称 第八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展会时间
报到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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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地特装展位: 2021年4月12日 8:30AM-17:00PM
2021年4月13日 8:30AM-21: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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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架展位: 2021年4月13日 8:30AM-21: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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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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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16日 参展商 8:30AM-17:00PM
观 众 9:00AM-17: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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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16日 参展商 8:30AM-13:00PM
观 众 9:00AM-12: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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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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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 参展商 13:30PM-19: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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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批准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国展中心一号馆四层688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57514065;57514066;57514068;57514070
·展会指定主场搭建服务商:
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205)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全 18810140377
电话:010-88386516转616 、610
传真:010-88381285
Email:dfsy@163.com
·展会指定运输公司:
中国国际展览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5层539室)
电 话:010-84600560
手 机:13651049167
传 真:010-84600559
邮政编码:100028
联 系 人:董挥
电子邮箱:exhibition@cietc.net; dong.hui@cietc.net
·展会指定旅游、住宿代理:
北京宝源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10-87966201
传真:010-84485831
联系人:王娟18611205310/微信
qq:1906935328
E-mail:chinatour_bj@aliyun.com
·展会推荐特装搭建服务商:
1.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公司
联系人:李 全 18810140377 李珊珊 18810367109
电话:010-88386518-610
邮箱:393808035@qq.com
网址:www.dfsy.com
2..北京攀美多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 手机:13436339171
电话:010-53383705, 53383707 传真:010-58691948
邮箱:371063947@QQ.com 网址:www.pmdbj.com
3. 北京泰美星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伊18710175085 电话:010-53390282邮箱:736313385@qq.com
孟正辉18701085655 邮箱137488363@qq.com
4.北京首展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王 林先生 15699939352
徐庆雅:18010025845
5.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婷婷 18611021768
电话:010-84600888-632
邮箱:80283339@QQ.com
联系人:姚塞 18801127087
电话:010-84600888-616
邮箱:2018686202@QQ.com
展馆交通信息
距首都机场:约19.58公里
机场至场馆:
Ø 在机场乘坐机场大巴【4线-下行:北京首都机场→公主坟】到国际展览中心下车,过天桥即可。
Ø 在机场乘坐机场快轨至三元桥站,步行或乘公交300、302、300快等至静安庄,过天桥即到。
附近地铁站
1、东直门站(2号线、13号线、机场快轨线):距展览中心约3.2公里。东直门到展览中心(静安庄站)的公车有18、515、966等。
2、柳芳站(13号线):距展览中心约0.8公里,乘出租车约15元。
3、三元桥站(地铁10号线、机场快轨线):距展览中心约2.2公里。三元桥到展览中心的公车有300、302、300快等。
附近公交车站
乘坐特8、18、104、300、300快、302、379、419、515、596、966、985、运通104等公交车在静安庄或展览中心下车,均可到达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展会服务
会刊信息登记表
表格一 展会刊信息登录表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57514065
联系人: 万明华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
请E-mail至: 673545689@qq.com
标题请写:公司名称会刊文字
请您按以下表格的要求,及时提供公司信息电子版,填好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673545689@qq.com ,以便我们及时刊登,以下为填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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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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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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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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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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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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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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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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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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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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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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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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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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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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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英文:
(限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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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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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主办单位在2021年3月15日仍未收到此表格的回复,将视为贵公司自动放弃资料的刊登权。
·主办单位有权对登记表内文字介绍部分进行文字的删减,以保持会刊的一致性。
·请提供中英文对照的会刊信息,如无英文翻译,组委会将提供简短的英译,我们将尽量保证译文的正确性,如有错误,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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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二 展会广告推广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5751405联系人:万明华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
请E-mail至: 673545689@qq.com
或传真至我司:010-84600848
现场广告预订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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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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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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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气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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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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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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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挂绳广告赞助(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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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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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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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证件背面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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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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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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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门票广告(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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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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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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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资料袋广告(单面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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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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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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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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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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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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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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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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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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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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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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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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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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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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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指定服务商为您的预定保驾护航
北京宝源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酒店预订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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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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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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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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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优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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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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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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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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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景国际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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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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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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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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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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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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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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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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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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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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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都维景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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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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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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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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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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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将台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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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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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床/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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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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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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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桥CitiGo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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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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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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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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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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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17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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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1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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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里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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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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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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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含单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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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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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和平里北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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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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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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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含双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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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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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现代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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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3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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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间/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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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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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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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和平街十三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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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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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指定旅游住宿代理:北京宝源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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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4日-- 04月16日
联系人: 邹园园;手机:18611205310(微信)
E-mail:bjbyhes@126.com 酒店预订回执表
预定单位名称(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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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酒店名称(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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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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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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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人姓名(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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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离日期(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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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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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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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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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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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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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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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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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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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更多酒店信息请联系:邹园园18611205310(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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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1.为了确保预订单位的利益,请您按照酒店预订回执表的抵离日期准时入住,如有房间取消(开展前30天)变更(开展前15天),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否则产生的损失将由预订方承担(收取第一晚房费)。
2. 如发生纠纷将在北京宝源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诉讼.(加盖公章即为认可以上预定),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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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填好表格加盖公章回传至我公司确认预订,我公司将会对每份订单予以认真回复。因展会期间酒店房间非常紧张,请您及早预订。大会指定旅游住宿代理:北京宝源和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标准展位楣板字登录
展位搭建服务:
标准展位楣板字登录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电话:010-57514065
联系人:万明华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
请E-mail至: 673545689@qq.com
或传真至我司:010-84600848
标准展台报到流程
2021年4月13日,到老馆报到窗口报到 ------------- 领取参展证进馆布展
标准展台管理规定
标准展台搭建方案(如下图所示),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展台包括下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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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标准展台由银白色铝合金框架,三面围板(两个侧面及一个背面)组成,普通展台有三面围板,每列转角处的展台可能只有一个侧面围板,但是比别的展台多一块楣板。
-- 整个展台满铺针织展览专用地毯,楣板刻有中英文公司名称及展位号,即时贴刻出.
-- 每个3M×3M 标准展台提供一个咨询桌,两把折椅,两只射灯,一个220V 5A电源插座。(展台面积低于9平米的,以上设施将按标准配置缩减提供
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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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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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台楣板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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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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楣板字(只针对标准展位):
参展商必须将中英文楣板字填写正确。现场如需改动楣板字需另付费用。
英文:
中文:
报馆流程
第八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组委会指定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为主场运营服务商,负责特装展台的管理费、电费、证件费、图纸审批等相关工作。
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205)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全 18810140377
电话:010-88386516转616 、610
传真:010-88381285
Email:dfsy@163.co
(一) 特装展台报馆流程
(特装展位展台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文件一式两份纸质,须盖公章原件):
步骤一:2021年3月10日前,依据展商/搭建商报馆手续,填写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签订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签署“特装搭建委托书”和“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音量控制承诺书”和“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搭建二层结构展台须另行签定“二层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并将搭建设计图递交至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审批。搭建100平米及以上展台,需进行预搭建,并按《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中相关条款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主办单位有权令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展商自行承担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主办单位有权令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展商自行承担。
步骤二:2021年3月10日前,携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图纸(材质说明图、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效果图、电路图上需注明总负荷,分电箱位置及走线方式等)、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音量控制承诺书和“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和“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等加盖公章的文件,至东方世源展览公司办理报馆手续,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押金等费用。施工证办理需要带着施工人员身份证到东方世源公司刷取数据上报展馆,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进场施工。
步骤三:2021年4月12日,凭相关单据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主场服务商处报到领取资料,进馆布展
特别申明:以下规则对所有展商具有约束力。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留对展商和搭建商递交的搭建设计图进行再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及修改的权利。所有的展台准备和施工工作须经主场运营服务商批准后方可实施。主办单位有权利拆除或改变任何未受审批的展台装修,所发生费用和后果由展商自己负责。
展台搭建施工管理规定
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从事展览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展馆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
施工位置
一、 展位设置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固有经营场所,搭建展台结构时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及各种标识。
临建设施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0.8m。
二、 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须得到主办单位及展馆相关部门的认可,并应及时向主场运营单位补办施工手续。
三、 展台搭建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
室内展台:
1 号馆: 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 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 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5米,二层限高3米
6、7 号馆:限高5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 号馆: 限高5米, 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室外展台: 限高4.5米。
当展馆规定限高与主办方规定限高不一致时,以高度较低一方为准。
四、 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不准损坏展馆一切设施。
五、 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
六、 如需吊挂条幅、旗帜,须提前向展馆申报,每吊点重量须控制在10KG以内,获得同意后方可吊挂,吊挂物品严禁与展台结构相连。施工单位应自备合格的升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作业时必须配备安全带。吊挂物品的投影位置应处于本展位之内,严禁在通道上方吊挂各类条幅、旗帜。
七、 临建设施不得利用场馆柱体、墙体等固定设施做为其支撑及倚靠物。
八、 防火(烟)卷帘门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及堆放任何物品。
展台设计
一、 展台结构的设计强度应当满足承受荷载所需要的强度要求,现场施工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二、 多层或复杂结构展台以及室外展台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及结点详图(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其所在建筑设计院审核章)及结构审核报告。设计及施工中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可抵抗各项荷载。
三、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栏杆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
四、 室外展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五、 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封闭区间内应做防火设计,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六、 展台钢结构构件或部件之间的互相连接均须使用螺栓连接、铆接或预制焊接,严禁使用铅丝、铁丝、钢丝等捆绑的连接方式。
七、 搭建地台时必须在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八、 玻璃幕墙、地台、围栏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并避免因人员撞击、冲击、踩踏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搭建材料
一、 搭建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木结构应在表面做防火处理,粘贴防火板或刷涂防火涂料。
二、 展台装饰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三、 仿棉麻布纱质感的装修装饰材料及特殊膜制品,其燃烧性能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B1级标准(难燃),并须在施工申报时提供该材料样品及国家权威材料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四、 展台施工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
五、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六、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毫米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或通顶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法兰盘不得小于600毫米×600毫米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七、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八、 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展台搭建及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倡导搭建公司使用节能环保型建材,推行绿色环保搭建,营造良好的办展环境。
现场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及参展期内不得擅自离岗,服从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在本展位内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私自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或在公共区域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否则,展馆有权采取没收处理,并保留扣除施工押金的权利。
三、 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不得影响临近展台的展示效果。
四、 施工人员高空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m)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在可能坠落范围内应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五、 进入馆内的施工车辆行进时必须缓慢行驶,注意躲避地面电缆沟盖板,不得不在电缆沟上方通过时应垂直电缆沟方向缓慢通过,不得对沟盖板造成损坏。
六、 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展馆下发的《展台搭建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接受复查。
七、 展馆内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
八、 展馆内严禁烟火,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搭建特装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平方米内4具,50平方米外每增加50平方米增加2具,以此类推。地毯要使用B1级,通道地毯要设有明显标识。
九、 室外展台禁止在早8:00前晚22:00后及特殊时期(例如高考期间)进行施工。
十、 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 进馆撤展期间,运输展台搭建材料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展馆内部。持证车辆装、卸货完毕后须立即驶离展览中心,禁止在展览中心院内过夜。
十二、 施工单位在撤馆时严禁野蛮拆卸,并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将废弃物堆放在展览中心院内或在院内转让、倒卖。
展台水电气管理规定
一、 为确保展览会水、电及压缩空气的使用安全,展馆对展览会水、电及压缩空气统一管理。
二、 展览会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电气工程安装标准》、《电气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规范》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三、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专业操作证书。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配合展馆检查。
四、 在场馆安装的各种照明灯具及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
五、 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连接灯具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1mm2。
六、 电压不同的线路要分开敷设。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使用,对于施工单位将动力用电分接照明的,展馆将给以处罚。每路电源应分别加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照明电路自带配电盘及控制开关。
七、 展台电器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可采用阻燃绝缘明装盒封闭或采用脱离后无触点裸露的插拔组件连接)。
八、 施工期间临时用电需自备电线,线中间不能有接头,要配有保护开关。
九、 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用电器具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风雨措施。
十、 电动沙盘、模型、灯箱应采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所装灯具及其发热部件,如镇流器、低压变压器等发热元件要与木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并远离可燃物,电线要分束穿套绝缘管。布景箱、灯箱须设有散热检查孔。
十一、 施工单位、参展单位不准在馆内供电设备及照明或动力线路上私自接驳用电气设备,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十二、 展会所敷设的各种线路应固定,防止直接承受拉力,在穿越门口、通道等地点时,应使用盖板加以保护。
十三、 展馆内的水、电、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及其它杂物,周围搭建展位不能影响水电气设备的操作。
十四、 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严禁直排水,如有机器用水,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展馆有权拒绝其用水申请。
十五、 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十六、 展馆集中提供的压缩空气气源是压缩机器出口压力为0.6-0.8Mpa的一般性压缩空气,参展商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加装干燥机、过滤器等适配装置。
十七、 特殊供气需展商自带空压机及储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应放在馆外指定位置,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十八、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以及不安全因素的,为确保安全,展馆有权在不通知的前提下,随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
十九、 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保留对特殊情况的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方有权进入展商展台进行检查。
二十、 根据展馆的设施能力,展馆有权随时接受或拒绝申请方提出的用水、电、气要求。
施工人员现场注意事项
一、 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并佩戴由展馆核发的有效施工证件出入展馆,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均须佩戴安全帽,并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
二、 施工人员须遵守展馆的各项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并服从展馆的现场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在申报批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非工作时间内工作。
三、 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保证安全的作业环境。
四、 施工人员应自觉爱护展馆内外的公共设施,不得在展馆外绿地上堆放杂物。
五、 施工人员禁止在馆内吸烟。
施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院内、馆内,应随身佩戴由展馆核发的本人本届展览会的施工证件,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施工证不得涂改、复制、转借。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造成场馆绿地树木、馆内设施及建筑物损坏或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施工单位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注:如有违反以上各项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或造成后果的,展馆将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对展台搭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将从施工押金中扣除。主场运营商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主场运营商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对以上规定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主场运营商对以上各项内容条款具有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 注意:
1、设备用电量不得超过所申请的电力负荷;
2、不得使用太阳灯、霓虹灯,所有的电力设施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如果电力设施有危险隐患,主办单位将停止对其供电;
3、所有电力插座应为一机一插座,参展商不得使用“万用插座”;
4、若展商的耗电量超过所申请的电量,从而对其他展商设备操作或本展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主办单位将立即终止对该摊位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商负责;
5、 每天展览闭馆时,特装展位必须切断展台电源,并检查供电装置。
(七)展台拆除
1、只有在展会结束后才可开始拆除展台;展商需在2021年4月16日17:30前完成撤展并恢复展位地面原貌。所有展台搭建材料及遗弃物,在撤馆时必须自行负责清运出展览中心,不允许遗弃在馆内、馆外及周边地区。主场服务商专人确认验收,待展馆方指定部门确认后,方可退还风险抵押金,否则将视遗留情况对施工搭建单位以1万、2万、3万元不同等级的罚款,
2、逾期,主办单位将有权自由拆除和存储这些物品直至展商认领。由此产生的拆除和存储费用,以及被盗、丢失和损害风险由展商承担。
3、当展览会结束时,展位包括地面必须恢复至其原貌。展商必须对其对展馆建筑及其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泄漏的油污对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责。
(八)消 防
1、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加工材料。
2、防火通道及设施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通畅。
3、展馆内严禁吸烟,包括公共通道、展位内或展位内的办公室。
4、所有展商及其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服从北京市消防局、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及国家会议中心的消防安全规定。
5、任何人遇到火情,无论大小,都应启动火警警报,并及时通知指定主场运营服务商,尽力将其扑灭或控制,并撤离附近的所有物品。
6、展台挡板及其他专用服务区内部不能存放包装材料或宣传册。展馆内部及周边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7、以下情况必须取得北京市消防局的书面批准:
Ø 展览中演示、操作暖气、烧烤炉、生热或明火器具、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设备或其他生烟材料。
Ø 演示、操作任何可能被认定危险的电力、机械或化学器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器具可能被认定危险,请向相关部门报批。
Ø 严禁使用有毒或危险材料,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展位内严禁悬挂小型气球、大型广告气球等。
Ø 各展台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详见《北京市消防安全局规定》。
(九)当地条例
1、尊重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是展商/搭建商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安全和防火条令,以及当地的行政法规、制度。
2、主办方已被委托在展览场所内执行各项规则,并且有权在别人不遵守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动。
网络租用
如有需求,请直接到中国国际会展中心(老馆)服务中心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家具和灯具租赁申请表
展位号: 展商名称: 展商联系人: 手机:
公司盖章:
家 具
|
项目
|
名 称
|
单价(RMB)
|
数量
|
合计(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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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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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桌 L100×W50×H80(cm)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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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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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桌 L70×W70×H78(cm)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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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3
|
圆桌 木制、玻璃,¢70(cm)
|
2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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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4
|
锁柜 L100×W50×H80(cm)
|
200.00
|
|
|
OE05
|
折叠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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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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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6
|
休闲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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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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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7
|
吧椅
|
1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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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08
|
会议椅(黑色皮面)
|
120.00
|
|
|
OE09
|
层板
|
80.00
|
|
|
OE10
|
资料架(多层)
|
80.00
|
|
|
OE11
|
衣架(不锈钢、柱形)
|
120.00
|
|
|
OE12
|
护栏 L120(cm)
|
8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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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13
|
玻璃柜(高)L100×W50×H200(cm)
|
6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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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14
|
玻璃柜(低)L100×W50×H100(cm)
|
400.00
|
|
|
OE15
|
短臂射灯 (60W)
|
80.00
|
|
|
灯具、插座
(含电费)
需提供位置
|
OE16
|
长臂射灯 (60W)
|
100.00
|
|
|
OE17
|
日光灯(40W)
|
100.00
|
|
|
OE18
|
投光灯(150W)
|
300.00
|
|
|
OE19
|
5A\220V电源插座(只用于标准展位)
|
70.00
|
|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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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20
|
展览地毯(含PVC膜、人工费用室内外通道地毯)
|
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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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21
|
饮水机(含水)
|
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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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22
|
隔板(延长米)
|
1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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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23
|
42寸等离子电视带挂架(可选配DVD)
|
1200.00
|
|
|
合计
|
|
2021年3月10日前与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联系办理施工申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3月11——3月31日期间须追加30%的费用,4月1——4月10日期间须追加50%的费用。
备注:1、所有视听设备将在2021年4月14日上午10:00开始提供。
2、所有租用视听设备将在2021年4月16日16:00收回。上述内容为部分可租赁项目,展商如有其它需求请向东方世源公司咨询。
3、参展商须妥善保管租用家具,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4、汇款到我方账户需为订单全额款项,汇款方承担全部汇款手续费。请授权人向银行咨询汇款手续费。我方在收取全额款项之后才会提供相关服务。
5、预定同时须付费,过期预定须追加费用,现场加收50%的费用。
展商/搭建商报馆手续
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205)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全先生 18810140377
电话:010-88386516转616 、610
传真:010-88381285
Email:dfsy@163.com
请将相关款项汇至: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行号:102100005374
帐号:0200053709024584447
特装展台办理施工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文件一式两份,所有文件需盖公章)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
搭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证明,特殊工种证件(电工证,登高证等)
|
2
|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表一)
|
搭建商填写盖公章
|
3
|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表二)
|
展商填写盖公章(原件)
|
4
|
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表三)
|
搭建商填写盖公章
|
5
|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表四)
|
搭建商填写盖公章
|
6
|
施工人员名单(表五)
|
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号
|
7
|
展览会责任保险(表六)
|
保额要求每人每次事故不低于50万,累计赔偿不低于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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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理处罚规定(表七)
|
搭建商填写盖公章
|
9
|
搭建二层展台须建筑部门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
|
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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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展台材质说明效果图
|
详细标注展台材质说明
|
11
|
展台施工图
|
需标注电路、吊点平面分布和配电箱安装位置
|
12
|
展台平面图
|
需标注尺寸
|
13
|
展台立面效果图
|
需标注尺寸,效果图需提供彩色图纸
|
注:请参展商通知各自的搭建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10日前与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联系办理施工申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和交费的,3月11——3月31日期间须追加30%的费用,4月1——4月10日期间须追加50%的费用,若在现场发现未报审的展台加收100 %费用。
布展施工期间加班价目表
17:00——24:00价格
|
0:00——8:00价格
|
4000元/展台/小时
|
7000元/展台/小时
|
注:各布展公司在施工搭建期间如需加班,请务必于当天15:00点之前到此次展览会指定主场承建商——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室办理加班手续,超过15:00点申报加班的,按原价格加收百分之三十加急费。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表一)
展位号: 展商名称: 展商联系人: 手机:
搭建商名称: 搭建商联系人: 手机:
搭建商盖章:
类别
|
服务项目
|
单价(RMB)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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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RMB)
|
照明用电
(自备电线、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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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A/22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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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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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A/22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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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00
|
|
|
30A/220V
|
3640.00
|
|
|
40A/220V
|
5660.00
|
|
|
50A/220V
|
6200.00
|
|
|
60A/220V
|
7750.00
|
|
|
80A/220V
|
10800.00
|
|
|
100A/220V
|
13000.00
|
|
|
120A/220V
|
17500.00
|
|
|
临时电
(自备电线、电箱)
|
15A/220V(展期临时电)
|
720.00
|
|
|
30A/380V(展期临时电)
|
2200.00
|
|
|
机器产品用电
|
15A/220V
|
2400.00
|
|
|
30A/380V
|
4560.00
|
|
|
60A/380V
|
8200.00
|
|
|
100A/380V
|
14000.00
|
|
|
接水管理费(自备接头)
|
300L/Min
|
3000.00
|
|
|
600L/Min
|
4000.00
|
|
|
1000L/Min
|
5000.00
|
|
|
生活用水
|
3200.00
|
|
|
施工手续(此项内容仅限特装搭建商)
|
施工管理费
|
33.00/平米
|
|
|
施工证件费(需提交施工人员照片及身份证)
|
40.00/个
|
|
|
货车车证(展期)
|
100.00/个
|
|
|
施工垃圾清运费
|
4.00/平米
|
|
|
施工押金(2万/每百米,以此类推)
|
2万/每百米
|
|
|
合计
|
|
超过2021年3月31日的加收30%;晚于2021年4月10日的加收50%费用,若在现场发现未报审的展台加收100 %费用。
备注:
l 搭建商施工证(特别注意!!)
1.从2014年开始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采用新的实名制施工证件管理系统;
2.所有搭建公司请于布展进馆前,持所有施工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主场运营服务商(东方世源)办理实名登记录入;
3.领取施工证件的同时缴纳施工证押金(50元/个),如证件丢失扣除相应押金。
4.请于撤展当天或2020年7月5-10日到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办理施工证退还手续。
l 照明电源与机器电源分开申报严禁混用,违反此规定将从重进行处罚。24 小时供电不能做为不间断电源使用。单项插座不得用于照明线路。
l 申报时,带齐展台电路图及施工人员电工操作证办理手续,证件现场备查。
l 由配电箱到机器的电线连结由搭建商或参展商负责。若电缆线在地面敷设,参展商或搭建商应提供过桥板加以防护。
l 展馆集中提供的压缩空气气源是压缩机器出口压力为 6-8公斤的一般性压缩空气,参展商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加装干燥机、过滤器等适配装置。
l 严禁直排水,如机器用水,展商须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不予提供。
相关费用请汇入: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行号:102100005374
帐号:0200053709024584447
(汇款时请请注明“建筑四新展”,并注明展位号,恕不接受私人汇款)
联系人:张会计
电话:010-88386518转609
传真:010-88381285
Email:dfsy@163.com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表二)
(参展商填写)
参展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为“中国(北京)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参展单位,搭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展位长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_米。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为我公司展台搭建商, 且证明:
1、该搭建公司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确认为本展位唯一指定搭建商,且具有搭建资格;
2、该搭建公司已同本企业签定相关搭建合同,确保展台安全施工及正常运行;
3、我公司已明确组委会施工管理相关安全细则,并通知我公司指定委托搭建公司在现场确保施工安全;
4、配合组委会主场服务商对展台安全进行监督,如违反场馆相关施工安全规定,组委会有权对展位进行处罚;
5、对搭建商进行监督,若违反组委会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组委会有权追究我公司及我公司指定搭建商一切责任。
参展单位(盖章)
代表授权签字:
年 月
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表三)
(搭建商填写)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此次展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所有展商委托的搭建商都必须签订展期内的安全责任保证书。请各展商认真阅读并在以下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施工安全责任书
本公司受 公司委托,负责“中国(北京)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中的 展位的搭建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展位搭建安全工作。
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从事展览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展馆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
施工位置
九、 展位设置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固有经营场所,搭建展台结构时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及各种标识。
临建设施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0.8m。
十、 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须得到主办单位及展馆相关部门的认可,并应及时向主场运营单位补办施工手续。
十一、 展台搭建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
室内展台:
1 号馆: 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 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 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5米,二层限高3米
6、7 号馆:限高5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 号馆: 限高5米, 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室外展台: 限高4.5米。
当展馆规定限高与主办方规定限高不一致时,以高度较低一方为准。
十二、 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不准损坏展馆一切设施。
十三、 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
十四、 如需吊挂条幅、旗帜,须提前向展馆申报,每吊点重量须控制在10KG以内,获得同意后方可吊挂,吊挂物品严禁与展台结构相连。施工单位应自备合格的升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资格,作业时必须配备安全带。吊挂物品的投影位置应处于本展位之内,严禁在通道上方吊挂各类条幅、旗帜。
十五、 临建设施不得利用场馆柱体、墙体等固定设施做为其支撑及倚靠物。
十六、 防火(烟)卷帘门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及堆放任何物品。
展台设计
九、 展台结构的设计强度应当满足承受荷载所需要的强度要求,现场施工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十、 多层或复杂结构展台以及室外展台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及结点详图(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其所在建筑设计院审核章)及结构审核报告。设计及施工中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展台整体结构可抵抗各项荷载。
十一、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层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栏杆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
十二、 室外展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十三、 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封闭区间内应做防火设计,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四、 展台钢结构构件或部件之间的互相连接均须使用螺栓连接、铆接或预制焊接,严禁使用铅丝、铁丝、钢丝等捆绑的连接方式。
十五、 搭建地台时必须在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十六、 玻璃幕墙、地台、围栏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并避免因人员撞击、冲击、踩踏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搭建材料
九、 搭建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木结构应在表面做防火处理,粘贴防火板或刷涂防火涂料。
十、 展台装饰材料应使用阻燃或难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十一、 仿棉麻布纱质感的装修装饰材料及特殊膜制品,其燃烧性能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B1级标准(难燃),并须在施工申报时提供该材料样品及国家权威材料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
十二、 展台施工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
十三、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十四、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毫米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或通顶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法兰盘不得小于600毫米×600毫米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十五、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十六、 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展台搭建及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倡导搭建公司使用节能环保型建材,推行绿色环保搭建,营造良好的办展环境。
现场管理
十三、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及参展期内不得擅自离岗,服从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十四、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在本展位内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私自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或在公共区域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否则,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有权采取没收处理,并保留扣除施工押金的权利。
十五、 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不得影响临近展台的展示效果。
十六、 施工人员高空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m)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在可能坠落范围内应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十七、 进入馆内的施工车辆行进时必须缓慢行驶,注意躲避地面电缆沟盖板,不得不在电缆沟上方通过时应垂直电缆沟方向缓慢通过,不得对沟盖板造成损坏。
十八、 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展馆下发的《展台搭建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接受复查。
十九、 展馆内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
二十、 展馆内严禁烟火,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搭建特装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平方米内4具,50平方米外每增加50平方米增加2具,以此类推。地毯要使用B1级,通道地毯要设有明显标识。
二十一、 室外展台禁止在早8:00前晚22:00后及特殊时期(例如高考期间)进行施工。
二十二、 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三、 进馆撤展期间,运输展台搭建材料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展馆内部。持证车辆装、卸货完毕后须立即驶离展览中心,禁止在展览中心院内过夜。
二十四、 施工单位在撤馆时严禁野蛮拆卸,并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将废弃物堆放在展览中心院内或在院内转让、倒卖。
展台水电气管理规定
二十一、 为确保展览会水、电及压缩空气的使用安全,展馆对展览会水、电及压缩空气统一管理。
二十二、 展览会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电气工程安装标准》、《电气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规范》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十三、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专业操作证书。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配合展馆检查。
二十四、 在场馆安装的各种照明灯具及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
二十五、 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连接灯具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1mm2。
二十六、 电压不同的线路要分开敷设。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使用,对于施工单位将动力用电分接照明的,展馆将给以处罚。每路电源应分别加装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用电。照明电路自带配电盘及控制开关。
二十七、 展台电器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可采用阻燃绝缘明装盒封闭或采用脱离后无触点裸露的插拔组件连接)。
二十八、 施工期间临时用电需自备电线,线中间不能有接头,要配有保护开关。
二十九、 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用电器具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风雨措施。
三十、 电动沙盘、模型、灯箱应采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所装灯具及其发热部件,如镇流器、低压变压器等发热元件要与木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并远离可燃物,电线要分束穿套绝缘管。布景箱、灯箱须设有散热检查孔。
三十一、 施工单位、参展单位不准在馆内供电设备及照明或动力线路上私自接驳用电气设备,如有违反,发生一切后果自负。
三十二、 展会所敷设的各种线路应固定,防止直接承受拉力,在穿越门口、通道等地点时,应使用盖板加以保护。
三十三、 展馆内的水、电、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及其它杂物,周围搭建展位不能影响水电气设备的操作。
三十四、 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严禁直排水,如有机器用水,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否则展馆有权拒绝其用水申请。
三十五、 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三十六、 展馆集中提供的压缩空气气源是压缩机器出口压力为0.6-0.8Mpa的一般性压缩空气,参展商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加装干燥机、过滤器等适配装置。
三十七、 特殊供气需展商自带空压机及储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应放在馆外指定位置,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三十八、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以及不安全因素的,为确保安全,展馆有权在不通知的前提下,随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
三十九、 展馆保留对特殊情况的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展馆方有权进入展商展台进行检查。
四十、 根据展馆的设施能力,展馆有权随时接受或拒绝申请方提出的用水、电、气要求。
施工人员现场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并佩戴由展馆核发的有效施工证件出入展馆,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均须佩戴安全帽,并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
二、 施工人员须遵守展馆的各项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并服从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在申报批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非工作时间内工作。
三、 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保证安全的作业环境。
四、 施工人员应自觉爱护展馆内外的公共设施,不得在展馆外绿地上堆放杂物。
五、 施工人员禁止在馆内吸烟。
施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院内、馆内,应随身佩戴由展馆核发的本人本届展览会的施工证件,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施工证不得涂改、复制、转借。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有违反本规定造成场馆绿地树木、馆内设施及建筑物损坏或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施工单位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重点关注:
展台施工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此管理规定施行已将近一年时间,为近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推行绿色环保搭建,营造良好的办展环境,自2017年1月1日起,禁止在馆内进行各种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包括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打磨等。,严禁施工单位将喷枪、喷灌、空压机、打磨机、油灰刀、油漆桶、油漆刷等工具带入馆内,检查发现此种违规行为,请施工单位对现场搭建严格要求。主场运营单位检查发现此种违规行为,将扣除施工单位1000元/18平米的押金(以展位面积18平米为计算单位,不足18平米的按1000元计,超出18平米的累加)并对施工单位开据《临建设施安全隐患通知单》,情节严重者按《主场施工管理规定》执行,扣除施工单位2-10万元押金,并保留追究其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如有违反以上各项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或造成后果的,主场运营单位将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对展台搭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将从施工押金中扣除。主场运营单位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展馆及主场运营单位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对以上规定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展馆对以上各项内容条款具有修改及最终解释权。
押金将于展会结束后一月之内退还。
本人作为展台搭建公司指定专职安全监督员,已阅读(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网站www.ciec-expo.com.cn)知晓《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馆展览会施工管理规定》及《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馆展览会施工管理违规处理规定》和这次展会的施工管理规定等其它规章制度及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了解其中关于展台搭建的全部要求,并承诺按照该标准严格监督本公司在“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中 展台的搭建工作。
搭建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手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表四)
展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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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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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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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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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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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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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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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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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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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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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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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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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木工: 其它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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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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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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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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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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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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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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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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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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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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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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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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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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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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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 木结构 □ 玻璃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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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场承建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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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图纸施工,保证结构稳固安全。
2、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连接灯具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1mm2。
3、所有搭建材料必须做防火阻燃处理,严禁使用弹力布、丝绒布、遮光布、网格布、天花软膜等针棉制品。
禁止在馆内进行各种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包括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打磨等。,严禁施工单位将喷枪、喷灌、空压机、打磨机、油灰刀、油漆桶、油漆刷等工具带入馆内。
经办人: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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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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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主场承建商意见:
负责人签字: 手机: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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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公司(盖章):
施工人员登记表(表五)
展览会名称:“中国(北京)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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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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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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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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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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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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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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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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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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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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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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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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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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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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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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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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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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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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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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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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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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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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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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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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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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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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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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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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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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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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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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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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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搭建公司(盖章):
关于展览会责任保险的规定(表六)
第XX条 责任和保险
1、为降低搭建特装展位的责任风险和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保障,紧抓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并合理转嫁风险,促进展会持续健康发展, 所有光地搭建公司、搭建商必须购买《展览会责任保险》后,方能办理报馆手续,入场布展。
2、《展览会责任保险》主要针对在布展期、开展期、撤展期因展台问题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其雇员在进行展位搭建、 使用、撤除时,造成的展览固定设施、展览设备和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对第三者的人身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费用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为搭建单位解除后顾之忧,有效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此险种可替代以往搭建单位购买的施工人员意外险,更加贴合实际需要,由“一人一险”转变为“一展一险”,与国际化大型展会安全标准接轨,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场馆及部分大型展会组委会均将购买此保险作为搭建单位的基本准入条件。
3、每个特装展台够买的《展览会责任险》的保额要求每人每次事故不低于50万,累计赔偿不低于500万。
搭建公司盖章:
公司法人或指定授权代表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表七)
单位及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致使施工的项目、展台在施工中、展出中、撤展中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倒塌、人员伤、火灾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以及由此给展览馆、主办单位以及主场运营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主场搭建商(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视情节轻重将对施工单位给予警告、扣除全部施工押金并在行业内给予公示等处罚。
为确保展览会施工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加强和规范展览会施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凡进入展览馆进行展览施工的单位和企业自觉遵守展览会各项规章制度,签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同时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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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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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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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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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书面许可,私自接电,一经发现,除补交电源接驳费外,并处罚款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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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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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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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书面允许,在展览馆内动用明火作业,没收其作业设备,并处罚款 2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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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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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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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连接水源的设备设施造成任何泄漏的行为和结果,除赔偿由此给场馆带来的损失外,并处罚款 2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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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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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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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搭建出现结构失稳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设置隔离区域,进行整改,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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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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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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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塞消防通道、消防卷帘门、紧急出口、消防设施、公共通道、配电柜以及摄像头等,要求进行拆除整改,并处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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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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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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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电气安装施工规范、无有效证件从事电气施工操作等,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操作,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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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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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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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搭建使用各种可燃纺织物品、木质结构未刷防火涂料,要求立即整改,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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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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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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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禁用电料(霓虹灯、高温碘钨灯、高温石英灯、平行线、麻花线等),违反电工操作规定,制止其施工行为,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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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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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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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内调漆、喷漆、刷漆等违反北京市展览展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展厅内禁止大面积粉刷涂料作业,要求其立即停止,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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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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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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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施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稀料、酒精等),要求停止其施工行为,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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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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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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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锯、电刨、电切割等工具作业时,出现火花现象的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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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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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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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展馆地沟或地井内倾倒费油等废弃物者,立即停止其行为,并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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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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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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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展台与相邻展位间的结构高于对方展台,但背部未做白色遮盖者,处罚款 2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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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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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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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搭建超过规定高度,要求立即整改,并处罚款 1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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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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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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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展台及各种活动布置利用展馆顶部、墙面、柱子、栏杆、门窗及各种专用管线吊挂、捆绑、钉钉、粘贴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处罚款 1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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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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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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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阻塞展厅通道,防碍他人通行,劝阻无效,对施工单位处罚款 10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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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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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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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时,野蛮拆卸展台、推倒展台及搬运物品时造成地面损伤者,对施工单位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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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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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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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时,私自将展台结构卖于收购的个人及单位进行拆除的行为,对施工单位处罚款 1000-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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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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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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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时,施工垃圾为清理或未清理干净或未验收,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 500-5000 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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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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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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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展馆和主场运营商工作不予配合的,视情节严重处罚款 2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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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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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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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及参展期内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擅自离岗对施工单位处罚款 1000-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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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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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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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梯子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发现有违规将对施工单位处罚款1000-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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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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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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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对施工单位处以每人 2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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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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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罚款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违反规定接到通知后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主场搭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停止其展台施工,并扣除全部施工押金。
本人作为展台搭建公司指定专职安全监督员,已阅读“第八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并严格遵守以上条例。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手 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
展览会名称: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展览地点: 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老馆)
展览时间: 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承办单位: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1) 为了保证展品进出馆安全作业,避免上当受骗,请各参展商不要将展品交由未经主办单位指定的“游击”运输团伙进行进出馆作业。如参展商因错误地委托“游击”运输团伙对展品进行进出馆及相关作业,导致了任何人员的伤亡、场馆设施和展品的损失,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与赔偿将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2) 请各参展商不要与“游击”运输团伙联系,以避免开具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的现象出现,从而导致参展企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 展品(货物)的所有人必须对其展品(货物)在往返运输、进出馆、仓储及展览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坏等,提前向正规的保险公司投保。如展品(货物)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任何的丢失、损坏等(“出险”), 展品(货物)的所有人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5层539室)
电 话:010-84600558/0683;13701291273/18600280089
传 真:010-84600559
邮政编码:100028
联 系 人:翟宇、魏煜航
电子邮箱:zhaiyu@ciec.com.cn;weiyuhang@ciec.com.cn;
2、发货时间安排及要求:
1). 参展商提前发货时间安排及要求:
A. 提前发货到仓库:
凡通过货运公司以“门到门”方式将展品提前发运至我司仓库的展商,按以下收货人及接货地址送货,请展商到接货仓库认领并结算费用。请按以下收货人发运至:
收货人: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5层539室
接货仓库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8号馆后白平房
接货仓库电话:010-84600615
联系人:杨瀚韬(如须机力卸车入库,请提前通知接货仓库)
凡参展商以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及委托货运公司或快递公司发运至在京火车站、机场、货运站的展品,并委托我司到以上三地提货到我司仓库,展品必须于4月5日前运达在京火车站、机场、货运站。发货后请参展商将发/提货单据传真或快递至我司,以备提货。
(注:在发/提货单中“收货人”一栏内只写单位,切勿写明具体人员,以免造成提取困难。)
2). 展览会进馆期间自运到展场时间安排及要求:
A. 自运到展场:
凡自运展品到展场的展商,要求在展览会进馆期(4月12日至13日)运到展览中心。参展商须在货物(指现场需要我司安排机力或工人搬运的展品)抵达展览中心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司有关货物重量、尺码及机力使用要求等,以备提前制定进馆计划及预备机力。为此请填写《国内展品货量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3月12日前发送至我公司。
B. 上门提货到展场:
凡北京近郊的展品,如需委托我司运至展场的参展商,请提前与我司负责人联系,具体起运时间、运输价格由运展双方协定,并签订书面运输协议。然后参展商根据运展双方协定后的日期将货备妥,自备装车机力,由我司安排车辆运输。
3、发货通知
凡通过货运公司以“门到门”方式将展品提前发至展场或委托我司提货到展场的参展商,展品发运后参展商必须于发货后24小时内电告我司,请参展商将发/提货单据传真或快递至我司,以备提货或接货。注明展览会名称日期、展台号、发货日期、件数及重量。
在发/提货单中“收货人”一栏内只写我司名称,切勿写明具体人员名称,以免造成提取困难。包装箱外侧均按“箱件标识”规定格式粘贴。
如需要我司提供特殊服务,如吊机装卸或组装,务请提前书面与我司确认预备机力。
4、箱件标识及包装要求:
1). 展品箱两面,请按以下规定刷制清晰唛头:
展会名称: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收货人: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发货人(展商名称):
展台号:
箱号:
体积(长 ´ 宽 ´ 高):
毛重(公斤):
2) 为保证全部展品在吊运、装卸及进出馆运作中的安全,请务必如实填报所有展品的尺码、重量等。由于填报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展商自负。重件展品必须在包装箱上标明起吊点重心,易碎、防潮字样,禁止倒置等展品必须在箱上标明特殊标志。
3). 展品包装应坚固耐用,便于运输,以免在运输中损坏。参展单位的展品必须采取防雨防渗防潮包装措施。如对展品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潮措施,导致展品在运输及在展览中心存放等过程中发生损坏,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4). 我司提货时若认定外包装完好,则视为正常货进馆就位;若提取时发现外包装已损坏,将及时告知参展单位,并根据其指示处理。由于参展单位无指示或指示不及时而产生的问题、损失及相关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5、保险:
展品(货物)的所有人必须对其展品(货物)在往返运输、进出馆、仓储及展览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坏等,提前向正规的保险公司投保。如展品(货物)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任何的丢失、损坏等(“出险”), 展品(货物)的所有人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如展品(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展品(货物)在往返运输、进出馆、仓储及展览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坏等,未能向正规的保险公司投保,如展品(货物)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任何的丢失、损坏等,展品(货物)的所有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责任、险和损失。
6、付款方式:
1)凡委托我司办理运输业务的单位,请根据各自服务项目的选择及下述费用标准,将款额于展会开幕前7天汇至我司账户,请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汇款单的汇款项目内写上“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国内展会运输预付款”。我司收到预付款后按委托的服务项目给予服务,并根据实际操作费用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发票交给委托单位的参展商代表带回。
2)我公司的帐号: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一层
人民币帐号:110935281510802
行 号:308100005272
3)现场收费:对于货量少、产生费用相对小的展商,可采取现场收费方式。货物运到展场后,由我司派人现场对有关展品进行测量、测重,按相应收费标准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核收有关费用。
7、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说明: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我司已于2012年9月1日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单位,即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保证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准确性,以及保证各参展商后续顺利抵扣,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展商,请提供以下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客户开票信息采集表
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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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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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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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增值税发票打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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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发票签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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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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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签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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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开户银行(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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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帐号(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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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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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参展商特别注意:凡缴纳运输服务费用的参展商,我司须加收各项服务费用总金额的6%作为增值税税费。
8、操作条件:
本运输指南及费率的解释权归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国内展品现场操作服务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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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市内提货服务: (如应展商要求我司可从北京市内货运站、火车站及机场等地提货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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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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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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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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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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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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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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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京火车站、货运站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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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单票最低收费人民币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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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8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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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展品经铁路、航空、货运站发运到京后的提货运输服务。
1)从在京火车站(或机场、货运站)提货à展品存放地。
2)如产生其它杂费,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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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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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场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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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按100公斤计算,单票最低收费人民币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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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50.00元/1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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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出馆操作服务:(从展馆进货口车板至展台+从展台至展馆出货口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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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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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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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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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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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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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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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馆操作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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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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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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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京外(或北京地区)厂家在指定日期将展品运到指定展览场地后,我公司负责: 在展览场地卸车à 进馆(展商自行拆箱,整好箱板,注明本展台号)à展品就位(不含组装)à空箱(板)运往存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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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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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馆操作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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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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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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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空箱(板)运至展台à展商自行装箱à运至展馆外à装上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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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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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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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货物长超5米、宽超2.1米或高超2.4米,或单件重量超过5吨的展品为超限展品,任一项超限加收10%进、出馆超限费,几项超限其费用累加。注:对于超限展品,展商未能事先联系我司而直接送至现场,我司不能保证可能即刻安排卸货、就位,并需加收50%加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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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操作特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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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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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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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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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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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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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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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箱或装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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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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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0.00元/立方米
(一开或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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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展会开幕前开箱à 整理箱板(展商自注明展台号)à 运往存放地;或闭幕后装钉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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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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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或封闭式货车掏/装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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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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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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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展会现场由我司负责将展品从集装箱或封闭式货车内掏出;或出馆时将展品装入集装箱/封闭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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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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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组装、立起、放倒服务费、
二次移位服务费、
加班装或卸车服务费、
出租吊装机力设备费、
雇佣现场操作人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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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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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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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费率铲车最低收费标准:
费率最低收费标准为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收,超过2小时的部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上述费率吊车最低收费标准:
费率最低收费标准为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收,超过4小时的部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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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吨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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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5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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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吨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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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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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吨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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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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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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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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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吨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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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0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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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吨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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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750.00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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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吨以上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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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价格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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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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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50.00元/人/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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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库接货及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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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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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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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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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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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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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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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装或卸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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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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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00元/立方米
(一装或一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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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提前发货到展场仓库或提货到展场仓库的展品及从仓库发运的展品装卸车时使用了机力或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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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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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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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重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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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6.00元/立方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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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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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00元/立方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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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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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箱(板)入库及出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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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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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0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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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现场未由我司负责进/出馆操作的展品,但在展会期间需要存储空箱。服务内容:展会开幕前从展位运至仓库,展会闭幕后从仓库运至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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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它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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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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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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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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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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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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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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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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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总金额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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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展览品回程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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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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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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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回运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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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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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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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品回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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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森运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京铁快运)
联系人:崔学森
联系电话:13911057116
1371845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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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结束后,凡需要回运展览品服务的参展商,请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7号馆正门口联系此运输公司办理回程托运。该公司为我司指定的正规公司,负责展品回运工作。所产生的所有回程运输费用与该家公司结算。另外,请各参展商注意,只准许该公司在展馆门外集货,不准许到展馆内的展台上将展览品运出馆外,展览品的现场进出馆操作均由我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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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展品运输服务的说明:
1)请事先联系有关展品运输事宜,如实申报展品的单件尺码和重量(包括毛重/净重)。如果由于未能事先预告,或不能提供准确资料造成展品运输/现场搬运无法正常进行,我司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周一至周五8:30-17:00,如超过此时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日)我司需另外收取加班费,如在周六、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内的正常进/出馆的作业操作除外,收取范围如下:
A.凡参展商发运到我司仓库的展品,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即超过周一至周五8:30-17:00)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日)内接货入库的,仓库入库装或卸货费加倍,即人民币40.00元/立方米;
B.凡需要提前进馆或撤馆操作作业的(提前进/出馆是指主办单位规定的正常进/出馆以外的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操作作业的参展商需要收取加班费,收取方式为:以进/出馆操作服务费为基础加收30%的加班费,如需机力操作的展品还将以现场特殊服务第3.3项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力和人工加班费。
3)将《国内展品货量统计表》(见附件一)于进馆前寄至或传真我司。现场进馆时我司将以实际的货量开具进馆操作单结算费用;
4)参展展品进出馆时须搬运上下楼的,进出馆费用均加收30%;
5)由于北京交通管理规定,外地到京的车辆凭“四证”(身份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车辆行驶证、尾气合格证)到进京检查站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要求两吨以上车辆每晚24:00后至次日早6:00之前进入展场门外或附近停车场等候,开馆后再卸车。如需要晚上当时卸车,请在车辆抵京前1天与我司联系,以便我司安排加班。属于超大、超高或需组装调试的展品,请在4月12日早上6:00前运抵展场。属普通展品请在4月12日至13日之间运到展场;
6)以上服务费中不包含保险费。为维护展商的权益,提醒展商安排适当的全程保险(包括展览期间)。保险范围应包括我司及其分代理的责任事故保险。展商请备妥保险合同文本或其副本,以备可能在展览现场发现短少、残损时申报检验之用;
7)凡委托我司运输者,视同承认本“运输指南”中所有条款,运输事宜以此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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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国内展品货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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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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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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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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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项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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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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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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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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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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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项目
(在所需服务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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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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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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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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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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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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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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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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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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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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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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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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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名称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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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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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尺寸长×宽×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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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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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馆装/卸车所需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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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吨铲车 5-7吨铲车 8-10吨铲车 12-15吨铲车 其它
   8吨吊车 16吨吊车 25吨吊车 50吨吊车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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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组装
所需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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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吨铲车 5-7吨铲车 8-10吨铲车 12-15吨吊车 其它
   8吨吊车 16吨吊车 25吨吊车 50吨吊车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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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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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货车辆数(自运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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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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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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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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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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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请完整填写此表格后传真至我司,以便我司统计展品货量,做好展品进馆计划,确保贵司展品顺利按时进馆布展。(特大展品如不预报,造成贵司展品布展困难,我司将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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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联系人:翟宇、魏煜航 电话:010-84600558/0683;13701291273/18600280089 传真:010-846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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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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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制
附件二
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国内展品现场操作委托协议
为保证展览会展品顺利进馆并如期参展,本届展览会运输代理—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参展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指南》中各项细则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之条款。
二.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2021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国内展品运输委托单(附后)所列之各项服务。
三. 甲方负责将展品按主办单位和展商的要求及时就位。
四. 乙方应遵守运输委托内容,以便甲方在进馆作业时统一安排机力。如甲方在现场发现展品的实际重量或尺寸与乙方预报的国内展品运输委托单内容不符时,则甲方有权按进、出馆的基本费率加收150%的费用。并且如果乙方预报的展品的重量或尺寸与甲方在现场测量的货物重量或尺寸不符,使得甲方在现场操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在展览会开幕前十五天将各项运输费用汇至甲方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静安里支行
开户单位: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110935281510802
行 号:308100005272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展运国际运输(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期